我朋友代办信用卡获利那么团伙办卡会判多久呢
判决团伙成员最高判7年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袁某、郭某、姚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中李某、袁某、郭某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故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2万元。但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市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