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自诉状书如何写? 寻衅滋事罪自诉状书如何写范文
一、寻衅滋事罪自诉状书如何写?
(一)、标题
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
(二)、基本情况
1、原告人: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个人,应逐个按以上要求写明
2、被告人:内容同原告相同
(三)、请求事项
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事实和理由
1、事实: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
2、理由部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侵害行为进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并署名具状人姓名和注明具状日期。
二、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诉状是由原告本人来进行书写,一般在写时就需要把案件的经过,以及还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注明清楚,同时还需要附带相关的证所,只有合理、合法,那么法院就可以受理自己的案件,但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属于公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