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可以正常开庭吗?
一、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可以正常开庭吗?
也是可以正常开庭的。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拒绝到庭或到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进一步确立当庭举证质证的证据采信规则,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基本不出庭作证的司法常态,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应予肯定。
二、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有几种处理方式?
1、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
2、对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3、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要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项目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外地证人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至于具体的计算的方法,各地可以参照本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专门标准。
4、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在实际案件中,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作证,证人也需要具体一些法定条件。而要是证人拒绝出庭的话,此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或者申请进行公证证明。
三、民事诉讼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怎么办?
1、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证据规则”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可见,保全证据是允许对证人证言采取制作笔录的方法的,也就是说法律上可行。且由于是法院的笔录,公信力相对较高,不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较好地解决了证人拒绝出庭作证使申请人失权的问题。
2、申请公证证明。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证据规则”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可见,民事诉讼中对公证效力采取的是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但又规定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因此,在证人可能拒绝作证的情况下,采取由公证员公证其证言的真实性的方法是比较理想的选择,这样既回避了因证人不出庭导致的举证不能的风险,又避免了因证人心理不成熟在交叉询问时作证不利的风险。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个案件中的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将会进行充分的劝解和相应的思想工作,如果证人还是拒绝出庭的法院将会对当事人做出一定程度的处罚,这也是合理的行为,证人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