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个人所得税多少属于犯罪 偷漏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罚
一、偷漏个人所得税多少属于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動,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追诉:
1、偷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而且偷税金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金额的10%以上的;
2、虽未到达以上所述金额标准,但是因为偷税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怎么样属于偷税漏税?
1、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2、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如由于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粗心大意,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漏税行为虽属无意,但已构成违章,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税务机关应限定漏税者如期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者,应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三、偷税漏税的调查程序是怎么样的?
税务机关查税的基本程序是:
1、选案:根据案源信息筛选,决定是否立案
2、立案
3、检查:结果制作《税务稽查报告》。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4、审理: 检查完毕,检查的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审理部门接到检查的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1)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2)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漏税的行为是完全违反了我国《税务法》的管理规定,只要造成数额较大者一般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不仅会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会承担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