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2年事业单位退休金发放怎样的?
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一)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 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
年 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
年 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
年 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
年 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
年 满90周岁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二)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三)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
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同时,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各地落实情况请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综上所述,河南省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增加了基本养老金,也就是在原定的基础上,达到了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如果年龄达到了65周岁以上的属于高龄退休人员,高龄退休人员满五岁便增加20元,依次按五元进行叠加,退休金按月发放,切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