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离婚程序有什么 不动产登记纠纷离婚程序有什么要求
一、不动产登记纠纷离婚程序有什么?
1.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
2.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的解决方式。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明、证据材料等。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严格规范登记簿的管理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设置统一的登记簿,载明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相关事项,并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有调解书吗?
起诉离婚开庭会调解,调解成功会有调解书。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构、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调解内容。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
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办离婚手续一共有两种方法,诉讼离婚也是可以下达调解书的,有一定的前提,需要双方同意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法院才会下达调解书,若不愿意调解,会进入庭审阶段,通过法庭辩论,法庭审理,下达离婚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