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后被告如何知道判决结果(缺席判决后被告如何知道判决结果呢)
一、缺席判决后被告如何知道判决结果?
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后,要按规定将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向当事人送达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在15天内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对方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的,则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法院是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法院是定期宣判的,会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示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示,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示。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被告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对于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该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界都存在争议,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法院也存在不同做法。如果处理不统一,很不严肃,也有损法律威严。此种分歧,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驳回起诉,一种认为应当驳回诉讼请求。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三、缺席判决适用于什么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制度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法院会下达判决书,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之后,法院认为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的,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和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诉讼主体的资格,被称为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不能参与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