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