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造货币罪的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2023-05-28 21:01:57

关于变造货币罪的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上一篇:

最高院丢失枪支不报犯罪的司法解释重要规定有哪些

下一篇:

已是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