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吵架打架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处罚?
一、公共场合吵架打架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公共场合吵架打架寻衅滋事罪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处罚。不管几个人打架,只要是随意的殴打他人,符合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可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累犯,可能加重处罚,至于处罚的期限问题,需要法院依据情节或相关因素确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构成累犯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在道路上随意的殴打他人肯定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寻衅滋事罪来进行处理,并且寻衅滋事罪和殴打他人的人数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联性,只要能够认定为随意殴打并且情节恶劣即可,这是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理的。
在公共场所存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种行为的话,将会按照《刑法》第293条当中的寻衅滋事罪来进行处罚。寻衅滋事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话,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当然构成累犯的情况之下的话,还需要对此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