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哪些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具有法定性。合同效力的确认,事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问题。同时,合同效力的确认,还关系到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问题。因而,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慎重态度。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利。
三、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处理有哪些?
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财产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之前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原来交付的是钱就还钱,交付的是货物就返还货物。
2、折价补偿
如果不能返还财物或者返还财物已经没有意义了,可以按照所得财产的价值进行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就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的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限。
4、除了上述的处理后果,还有其他的非民事性处理结果。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要将恶意串通所得的财产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针对于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订立条件才会存在的,在申请变更或撤销时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并获得法院的认可,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到损失,不合法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